目录/提纲:……
一、2022年主要工作总结
(一)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
(二)_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扎实推进
(三)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丰硕
(四)生态环境执法向服务化、信息化、网格化转变
(五)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升
(六)环境监管手段和能力显著增强
(七)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
(八)生态环保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更加规范
(九)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
二、_建设全面加强
(一)强化思想理论武装
(二)严守_态阵地
(三)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
(四)深化党风廉政建设
三、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
(一)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
(二)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
(三)持续开展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专项行动
(四)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专项行动
(五)大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
(六)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感知端建设专项行动
(七)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托管服务试点专项行动
(八)着力推动生态环保项目落地落实立了闪电河上、下游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。二是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。组织开展2个地级城市、11个旗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,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,公开水源水质信息。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,**旗、**旗城镇水源地划分调整技术报告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。完成**管理区**农牧场新水源地划分调整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。**县、**旗完成城镇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。三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。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,整治间歇性超标问题,确保了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、污染物达标排放。完成**旗、**管理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。疫情期间,指导帮扶各地开展医疗废水安全处理处置。组织各地开展城市(镇)黑臭水体排查,未发现城市黑臭水体。四是开展入河(湖)排污口排查整治。制定印发《关于严格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核监管的通知》,指导帮扶各地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。完成**管理区鲁新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论证和**旗**三号矿入河排污口取缔。五是推进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。完成园区环境管理信息维护与更新,**旗**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,**旗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。
净土保卫战。2022年,全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,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控制在自治区要求范围内,全盟无污染耕地,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。一是开展固体废物领域环境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。从推进固体废物应急贮存场建设、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建立、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落实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、固体废物转移手续办理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、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情况、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问题、危险废物智能视频建设等10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,发现问题588项,已全部整改完成。规范全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,牵头联合盟发改委等10部门,印发《加强燃煤电厂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**市和**旗粉煤灰贮存场开工建设,**旗正在办理前期手续。督促全盟10家火电企业配套建设粉煤灰分选设备,**旗1家在建火电企业已基本建设完成,**市、**管理区等6家火电企业正在办理分选设备建设前期手续,**旗3家火电企业已签订分选设备建设承诺书,力争2023年底前建成投用。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。更新全盟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公开。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40家在产企业全部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。纳入排查清单的22家在产单位全部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。三是加强建设用地优先_名录污染地块监管。更新全盟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优先_名录。开展关闭搬迁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相关调查活动,全盟列入优先_名录地块全部完成土壤污染调查。四是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。对人口较少、居住分散的农村牧区,采取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方式,在9个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建成了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。对暂不具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,采取结合户改厕将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方式,完成了25个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。对**市城乡结合部1个行政村,采取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方式,有效_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。2022年,争取自治区农村环境专项资金298.44万元,用于支持**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。全年完成了3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,完成率100%。五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。完成全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,《**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》在全区12个盟市中率先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。建设地下水监测示范井1座。六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,完成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质效评估、固体废物涉税信息共享,形成全盟尾矿库环境分级监管清单,全盟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%。
(二)_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扎实推进
开展第二轮_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。一是研究制定《整改方案》。依据_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《**自治区_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》和自治区印发的《**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_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,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《**盟贯彻落实第二轮_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并印发实施。此次督察共反馈我盟17项问题,其中,限期2022年内整改完成的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;2023-2025年需完成整改的8项问题,均按时序推进中,并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。二是高质量办理信访案件。督察组进驻期间,共向自治区交办群众信访案件33批2825件,涉及我盟29批91件,占全区信访案件总量的3.2%,数量低至全区第10位。截止8月11日,所有信访案件已全部经自治区相关厅局认定,办结率100%。
(三)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丰硕
开展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(旗县市区)创建专项行动。按照《**盟创建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(旗县市区)实施方案》《**盟_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规划(2021-2035年)》,围绕示范创建六大领域、十大任务和36项具体指标,巩固创建基础,加强部门联动,统筹协调推进,2022年11月18日,**盟被命名_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,**盟**管理区被命名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,占据全自治区被命名四地中的一半席位;**盟**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乌兰同志 ……(未完,全文共11981字,当前仅显示2850字,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。收藏《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主要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》